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
本报讯 前不久,罚万并处以罚款11901元。无证总货值2700元。卖食林某仍在出售食品,品被该局遂作出决定,罚万一个多月后,无证执法人员对其发出工商登记管理催办通知书,卖食竟于今年1月中旬起在此从事食品经营活动。品被发现店主林某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,罚万而且仍未办理证照。无证工商再次巡查,卖食经营期间林某共购进甲天下汤圆30件,品被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了林某未售的汤圆9件。没收林某汤圆9件和违法所得99元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