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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查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事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在结婚登记时,
后来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属无效婚姻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
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法官说,
不久后,